依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函〔2020〕9号)和《宁波大学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选拔管理办法(试行)》(宁大政[2019]126号)等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我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为确保我院2020年“申请-考核”制招收博士研究生的复试考核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管理
为指导、监督我院“申请-考核”招收博士研究生复试的各项工作,我院成立由院长任组长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并在领导小组指导下成立报考资格审核小组、复试考核小组、思想政治考核小组和督查组。
1、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成:组长1名,成员9名。
主要职责:研究确定本学院的复试考核方案、各小组成员名单,负责对整个招生过程进行监督、指导和受理考生申诉和相关问题的调查处理工作、招生廉政建设工作,并接受学校和社会监督,确保选拔的公平、公正、公开。各小组在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具体指导下开展相应工作。
2、报考资格审核小组
组成:组长1名,成员3名。
主要职责:对照学校规定的申请条件对申请人提供的材料进行严格审查。
3、复试考核小组
组成:组长1名,成员7名,秘书1名。
主要职责:按一级学科成立,考核小组成员不少于5名教授(其中至少3名博士生导师),考核小组人员构成须兼顾不同二级学科或研究方向,成员应由责任心强、为人公正、教学科研经验丰富、学术水平高的教授担任;复试考核小组的负责人由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指定。复试考核小组另安排秘书一名,负责复试考核过程的记录工作。复试考核小组在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实施具体复试考核工作,负责确定本专业考核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和程序,并具体组织实施。
4、思想政治考核小组
组成:组长1名,成员1名。
主要职责:学院思政考核小组主要考查申请人的思想政治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及考试诚信等方面。
5、学院督查组
组成:组长1名,成员2名。
主要职责:负责复试考核、录取过程中的纪律检查工作,监督、检查本学院各专业复试考核小组的工作。
二、资格审核
1.材料复审
5月31日前请所有考生将资格审查的材料原件扫描后打包,命名格式:姓名+专业发送至[email protected]。
考生须提供材料如下: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本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往届生提供硕士学位证书和毕业证书原件、应届生提供学生证原件、外语水平证明原件、已取得的科研成果原件(含公开发表的学术性论文、专利、专著、获奖证书等)以及诚信复试承诺书(需考生亲笔签名)。
2.体检报告
根据教育部要求,复试体检安排在拟录取之后。复试体检要求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为了保障考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复试体检统一安排在拟录取考生报到入学时。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如考生在体检中弄虚作假,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报考资格不符合者,不予参加复试考核。
三、复试考核
“申请-考核”制的复试采取网络远程复试,原安排与博士普通招考初试同时进行的专业基础考核(笔试),学校不统一组织,调整为在各学院复试中进行。复试包括专业基础考核(笔试)(20分)、科研能力考核(20分)、外语水平考核(20分)、综合面试考核(40分)以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等五个方面组成,任何一个考核环节成绩低于该环节满分成绩的60%者,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不予录取。
1. 专业基础、科研、外语、综合面试以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信息与通信工程专业 考核时间、地点:
2020年6月1日上午9:00开始,7号楼210室
电子科学与技术专业 考核时间、地点:
2020年6月2日下午3:30开始,信息楼313室
申请人向复试考核小组主要介绍三方面内容:申请人研究经历基本情况、攻读硕士学位期间的研究内容、博士期间研究计划与设想。并回答复试考核小组关于专业基础知识和博士期间研究计划等方面的提问(含专业基础考核环节的抽题回答、口语能力和专业英文文献阅读能力的提问),时间不少于45分钟。招生考核小组成员对每位申请人各个考核项进行实名独立评分,以平均分计入成绩。
各考核项评分标准如下:
(1)专业基础考核A1
满分为20分。采取面试抽题方式,考核内容为1门专业课。
(2)科研能力考核A2
满分为20分。依据申请人提供的硕士课程成绩、硕士学位论文(尚未完成硕士学位论文的应届毕业生可提供论文摘要、论文进展报告和中期考核情况等)、考生参与科研、发表论文、出版专著、获授权发明专利、获科研成果奖励等情况及专家推荐意见、研究计划书等考核申请人的科研能力、创新意识和综合素养等。
(3)外语水平考核A3
满分为20分。主要考核申请人口语能力和专业英文文献阅读能力等。
(4)综合面试考核A4
满分为40分。侧重对申请人的学科背景、专业素质、逻辑思维、创新能力、综合素质和发展潜力等方面进行考核。
(5)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分为合格与不合格。主要考查考生的政治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及考试诚信等方面。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实行一票否决。
四、复试成绩计算
1.复试成绩的计算办法:复试成绩=A1+A2+A3+A4
2.复试成绩计算至小数点后2位。
五、复试名单
姓名 |
硕毕专业 |
报考专业 |
王修登 |
电路与系统 |
电子科学与技术 |
王莹莹 |
通信与信息系统 |
电子科学与技术 |
尹加文 |
集成电路工程 |
电子科学与技术 |
王弦歌 |
电子与通信工程 |
信息与通信工程 |
孙铭阳 |
通信与信息系统 |
信息与通信工程 |
柴雄力 |
电子与通信工程 |
信息与通信工程 |
脱婷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信息与通信工程 |
谷招峰 |
材料工程 |
信息与通信工程 |
武文琪 |
信息与通信工程 |
信息与通信工程 |
六、录取
1.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严格遵守规定的审批程序,确保录取工作公平、公正。
2.学院根据申请人的专业按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任一考核环节成绩低于该环节满分成绩的60%者不予录取。
七、咨询及申诉渠道
对招生录取过程中出现的争议,考生可向相关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提出申诉;若仍有争议,可向学校纪委或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出申诉。学校纪委全程监督招生录取工作。
学院联系人:王晓美
咨询电话:87600340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通讯地址:宁波市江北区风华路818号 宁波大学博彩导航
学科办
邮编:315211
学校联系电话:0574-87609136
学校联系邮箱:[email protected]
通讯地址:宁波市江北区风华路818号 宁波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
邮编:315211
八、其他
1.拟录取的应届考生若于入学报到时未能取得国家承认的硕士学位证书,则取消录取资格。
2.博士生在读期间必须全脱产学习,入学前须将全部人事档案、组织关系等转入我校。若发生考生与原单位因报考博士研究生产生的问题而造成考生不能考试、录取就读的后果,我校不承担责任。
3.对弄虚作假者或有学术不端行为者,不论何时查实均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
4.录取工作中出现徇私舞弊等违反招生录取纪律的,按国家与学校相关规定严肃追究当事人责任。
5.本方案如有与上级部门最新政策不一致之处,按上级部门相关政策执行。
6.本复试方案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制定,如遇方案未尽事宜,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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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5月30日